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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级出版专业实务预习知识点:国家关于期刊的管理规定
2023-12-12
中【考点】关于期刊变更登记的规定
1.期刊出版单位变更名称、合并或者分立、改变资本结构,期刊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主管单位、登记地、业务范围(包括办刊宗旨、文种)、刊期,均应依照有关创办期刊的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其中,仅变更刊期的,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省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代行审批。但注意:变更刊期为周刊的,由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审批。
2.期刊出版单位变更期刊开本、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同一登记地内变更地址,须经主办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期刊出版单位在15日内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备案。期刊休刊,期刊出版单位须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备案并说明理由和期限。休刊时间超过一年的,由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由省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注销登记。
【考点】关于期刊编辑出版的规定
1.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
(1)期刊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期刊不得刊载《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期刊刊载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须根据2019年11月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布的《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按程序办理备案。重大选题备案,未经备案批准,不得出版发行。
(2)可以发表原创作品,也可以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转载、摘編其他报刊上已公开发表的作品,但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和最初刊登该作品的报刊名称、期号。必须尊重著作权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公开发行期刊不得转载、摘编内部发行的出版物和其他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内容。转载、摘编互联网内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内容进行核实,并在刊发的明显位置标明下载文件网址、下载日期等。
(3)期刊出版单位应有符合本专业要求的专职主编和一定数量的专职编辑,负责具体的编辑工作。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让编辑出版权,不得出卖、出租、转让本单位名称及所出版期刊的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名称、版面,不得转借、转让、出租或出卖《期刊出版许可证》。
(4)期刊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必须严格分开。期刊的广告经营者限于合法授权范围内开展广告经营、代理业务,不得参与期刊采访、编辑等出版活动。不得刊登任何形式的有偿新闻。
(5)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期刊出版单位可设立异地记者站,必须经拟设机构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记者站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广告经营、开办经济实体等经营活动,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其他期刊出版单位一律不得设立记者站。
(6)期刊刊载内容不真实或不公正的作品,侵害他人合法利益,期刊出版单位应公开予以更正、消除影响,并承担其他民事责任。被侵害者要求更正或者答辩的,出版单位应该在最近出版的一期刊物上予以发表。
(7)期刊出版单位如需与境外出版机构开展合作出版项目,须经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
2.期刊出版形式和编排的规范化
(1)刊名与期刊编号
1)刊名须置于刊物的面封(封一)、目次页、页眉以及版权记录等位置,面封中其他信息的字号应不大于刊名字号。中文期刊应加注刊名的汉语拼音,可印刷在面封、目次页版头、版本记录块等适当位置。外文期刊应在面封同时刊印中文刊名。刊名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按规定审批备案后,应从新的一卷(年)开始,变更后原刊名应在面封显著位置出现至少1年。
2)期刊年、月、期、卷等顺序编号领在面封的醒目位置刊载,不得以总期号代替年、月、期号。期刊的单册和合订本,书脊厚度大于5毫米时,在书脊上排印刊名、卷号、期号和出版年份。
(2)CN号和ISSN号
CN号应固定印在版本记录块、封一(面封)、封四(底封)下方等任意位置上。ISSN号应印刷在出版物的封一右上角、题名页、刊头、版本记录块或目次页和封四下方,应尽可能印在封一的右上角。CN号与ISSN号如合在一起印刷,应置于期刊版本记录块、封一(面封)右上角或封四(底封)下方。ISSN条码,优先置于封一(面封)左下角,也可置于封四(底封)右下角。
(3)版本记录
1)期刊须在底封或版权页上刊载版本记录,内容包括:期刊名称、刊期、创刊年份、卷号(或年份)和期号、出版日期、主管单位、主办单位、总编辑(主编)姓名、编辑单位及其地址、出版单位及其地址、印刷单位、发行单位、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定价等。
2)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出版发行的期刊,版本记录要采用相应的文字。
3)期刊的总期号一般也可以列于版本记录中。出版增刊,版本记录中需载明增刊备案号。经营广告业务的,还须刊载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3.出版增刊
(1)期刊可以在正常刊期之外出版增刊(包括精选本、精华本、珍藏本),每种期刊每年可以出版两期增刊。
(2)出版增刊须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报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备案。增刊面封上须刊印正刊名称,注明“增刊”字样,不得省略正刊名称和突出增刊要目名称,也不得以增刊副题名称代替正刊名称。
(3)增刊的内容必须符合正刊的业务范围,必须与正刊的开本和发行范围相一致。非学术期刊不得利用增刊出版学术论文版。
(4)增刊的版本记录中除须刊印期刊名称、CN号和ISSN号等正刊必备的项目之外,还须刊印增刊备案号。
4.出版合订本
(1)期刊合订本不得对内容另行编排,须按原期刊出版顺序征订,并在其面封的明显位置标明期刊名称及“合订本”字样。
(2)如出版主管部门认定期刊中已刊发的文章存在违法内容,存在违法内容的相关篇目不得收入合订本。
已经注销登记的期刊,不得出版合订本。
1.【2022年真题】根据《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实行()。
A.社长责任制度
B.主编审核制度
C.编辑责任制度
D.法人责任制度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为了保障期刊刊载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期刊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
2.【2022年真题】关于期刊的管理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A.期刊可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主办单位
B.公开发行的期刊可以摘编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上的内容
C.期刊出版单位如需与境外出版机构开展合作出版项目,须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批准
D.期刊采编业务与经营业务必须严格分开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A项,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办期刊,须确定一个主要主办单位负责办理申报审批手续。期刊出版单位和主要主办单位须在同一行政区域。BCD三项,关于期刊编辑出版活动,国家主要有下列规定:①为了保障期刊刊载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期刊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②期刊除了可以发表原创作品外,还可以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转载、摘编其他报刊上已公开发表的作品,但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和最初刊登该作品的报刊名称、期号。转载、摘编作品,必须尊重著作权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公开发行的期刊不得转载、摘编内部发行的出版物和其他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内容;③期刊出版单位应有符合本专业要求的专职主编和一定数量的专职编辑,负责具体的编辑工作;④期刊采编业务与经营业务必须严格分开;⑤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认定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期刊出版单位在登记地以外的地区设立记者站,参照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报经拟设机构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⑥期刊刊载内容不真实或者不公正的作品,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其出版单位应当公开予以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其他民事责任;⑦期刊出版单位如需与境外出版机构开展合作出版项目,须经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
3.【2022年真题】根据《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第六条,期刊出版形式差错数不超过()的,其出版形式质量为合格。
A.四个
B.五个
C.六个
D.七个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期刊出版形式质量检查依据《期刊出版形式差错数计算方法》。差错数不超过5个的期刊,其出版形式质量为合格;差错数超过5个的期刊,其出版形式质量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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